社会责任
  富而不忘报乡梓。东方集团在企业建设中,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回报社会作为发展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从2003年以来,董事长贺金龙先后资助佳县20名贫困大学生10万元,帮助4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董事长贺金龙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募捐,公司员工累计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中捐款50多万元;2008年5月15日,榆林东方集团董事长贺金龙参与“米脂县人人技能工程启动仪式”,并为米脂职中捐资30万元用于购买教学所需的机床等设备;2010年,董事长贺金龙为电视剧《米脂婆姨》捐助30万元,资助家乡文化宣传事业;2011年10月16日,董事长贺金龙在白云山论道会议上捐款200多万支持景区建设;2011年至2013年,榆林东方集团出资15万元,策划启动了“绿动榆阳 播种东方希望”家庭义务植树活动。
  从公司成立至今,东方集团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累计为农村希望小学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其他各类福利事业捐款达186万元,向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达1500多万元。多年来,东方集团始终不忘回报社会,积极的为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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